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29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单位东莞市大岭山春荣蔬菜档、东莞市大岭山学金蔬菜档和东莞市大岭山良品食品批发部。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岭山春荣蔬菜档经营的“绿豆芽”
(一)东莞市大岭山春荣蔬菜档经营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2-3-30)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蔬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绿豆芽”。经调查,该蔬菜档购进了上述批次“绿豆芽”共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检检验3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蔬菜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蔬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蔬菜档进行立案处理。
二、东莞市大岭山学金蔬菜档经营的“绿豆芽”
(一)东莞市大岭山学金蔬菜档经营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2-3-30)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蔬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绿豆芽”。经调查,该蔬菜档购进了上述批次“绿豆芽”共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检检验3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蔬菜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蔬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蔬菜档进行立案处理。
三、东莞市大岭山良品食品批发部经营的“鸡蛋”
(一)东莞市大岭山良品食品批发部经营的“鸡蛋”(购进日期:2022-3-30)甲硝唑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批发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鸡蛋”。经调查,该批发部购进了上述批次“鸡蛋”共13箱(净重20kg/箱),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检检验3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批发部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批发部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批发部进行立案处理。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