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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01-18 12:5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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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6”工作思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现将我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由镇长担任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均在镇委、镇政府领导下按法定程序推进。二是加强党委、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价。镇委、镇政府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在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中均将法治政府以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部署和总结。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镇规范行政机关职责和权限,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有机结合,新组建三个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即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2020年9月24日,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按规定行使884项行政职权并接受有关市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细化政务公开事项。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党政综合办结合本镇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牵头各单位梳理细化相关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确定公开内容和标准,限期内编制完成本级政府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对权责清单进行实时调整。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效落实。三是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我镇持续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强化服务,突出重点、定向施策,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推动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在为企业减税降费方面,积极落实扶企助企措施,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轻装上阵”。通过整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执法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定化。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我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制定大岭山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新风中学改扩建工程(三期)项目列为2020年大岭山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我镇2015年出台的《大岭山镇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行评估清理,及时修订不适用的条款并重新起草了《大岭山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二是强化法律审查论证。夯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治护航作用。聘请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作为我镇2020年度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机构。2020年,两家法律服务机构通过邮件、电话、微信及现场咨询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合计204份(次),其中:审核合同协议84份;起草合同3份;审核信访和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7宗;审核规范性文件7份;代理行政诉讼13宗;为我镇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产业项目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9份;提供其他法律咨询服务71次;多次参与我镇金多港地块、番莞高速土地征收、德实利“三旧”改造地块等项目协调会并提出有效法律意见。对重大产业项目、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辖区热点难点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预防和消除各项决策的法律风险。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0年以来,我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合法性审查流程,注重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及利害关系人意见,结合竞争影响评估确保未违反公平竞争。2020年我镇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均及时报备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东莞·大岭山”向社会公开及解读。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制度。制定《大岭山镇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规程》,有序开展全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严格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施行有效期,要求各实施部门定期对文件进行自查,及时对已修订、失效、废止以及在有关栏目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更新。2020年,我镇评估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份,其中:予以保留10份,拟修订2份,到期失效6份。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队伍建设。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我镇把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大岭山镇2020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并公开执法信息。截至2020年底,我镇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549宗,行政许可451宗,行政检查93宗,事后公开执法结果共1093宗,共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18份、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清单12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9份。2.压实执法部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3.认真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镇司法分局承担法制审核职责,法制审核需求大的部门成立相应内设机构进行法制审核,对本部门作出的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2020年我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共158宗,全镇法制审核人员共有31名。4.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规范移送程序、建立联动机制,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疑难、复杂违法案件,建立咨询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向检察、公安等机关申请派员提前介入,2020年公安分局共接到行政部门移送案件24宗,立刑事案件24宗,破案7宗。二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持证上岗,推动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2020年,镇司法分局共组织7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56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更换行政执法证件,办理迁移、注销等业务20人次,配合上级部门回收注销退休、调岗等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

  (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与机制建设,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0年6月,我镇与23个村(社区)签订诉调对接框架协议,建立驻村法官工作机制,确定新塘村、百花洞村、杨屋村为溯源治理示范社区,并挂牌成立大岭山法庭驻村化解中心,将诉调对接工作更深入基层一线,做好溯源治理,减少诉讼纠纷。建立“网格化+诉调对接”工作模式,以村(社区)网格中心为基础平台,落实2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驻点,设立4个派出所调解室服务点,全镇共有调解员282名和值班律师25名,致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2020年7月,镇综治中心成立黎伟光调解工作室,目前已受理并化解17宗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成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20年,大岭山法庭共受理诉前调解的各类案件共2065宗,诉前案件调解成功887宗,立案调解案件成功557宗,诉前、立案调解成功共1444宗,诉前、立案调解案件成功率69.92%;全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纠纷1425件,调解成功1402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为98%,涉及人数约2900人,涉及金额约1820万元;全面排查社会矛盾纠纷95次,预防矛盾纠纷89宗,多方联动,共同化解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纠纷56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积极排查调解矛盾纠纷。针对卫生、环境、市场等重点领域,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相关执法部门根据疫情防控特殊需要,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2020年,公安分局共破涉疫刑事案件25宗,刑事拘留6人,查处行政案件11宗,行政处罚15人。三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手续、加大法律援助便民力度。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诉求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受理被欠薪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共计25宗,涉及人数68人。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健全审计、监察等内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能。2020年全镇共开展140个审计项目,其中完成136个,正在开展4个,完成审计整改7个项目。二是开展效能监督。健全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在办事大厅、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2020年以来,大岭山镇共收到效能投诉4宗,已办结4宗,办结率为100%。镇纪委受理信访举报47件,处置问题线索71件;立案19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给予辞退监察建议4人,诫勉谈话3人次。三是接受公众监督。严格按照《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要求,做好12345热线工单工作,确保及时回复和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2020年共办理热线工单4489宗,办结4313宗,办结率96%。四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配合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积极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2020年,镇政府作为被诉主体的行政案件4宗、行政再审1宗;因职权下放指派到镇行政部门的行政案件10宗;以上案件均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由职能部门牵头落实应诉工作。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落实重要决策和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文件、政府工作报告、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严格落实政策解读范围、解读时间、解读程序、解读形式等,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相互关联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规范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改变各个部门单独作业的方式,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逐项梳理,形成规范统一的办事指南,通过网站对外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全面部署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推动所有事项上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0年1月,镇政务服务中心启用24小时办事大厅,严格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集中进驻全镇29个部门,设置办事窗口55个。目前,政务服务中心有737个事项可通过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收件,1123个事项实现“一门式”办理,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实现镇、村信息互联互通,157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体现政务服务“一门式、一网式”改革成效,有效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九)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定期学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镇委、镇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2020年7月,邀请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王学敏教授为全镇领导干部专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8月,邀请广东省工会律师团成员张逸超律师为工会干部进行工会法与沟通技巧专题培训;2020年11月,邀请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刘晋飞副教授为全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领导干部开展市域治理现代化专题讲座。2020年,镇司法分局组织全镇约400名公务员进行网络学法、网上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优秀率98.99%,平均分98.84。

  总结回顾我镇2020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相关程序规定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能;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问题突出,执法任务重、压力大,执法人员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等问题。

  二、2021年工作设想

  2021年,我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新时代有新作为。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取得成效。二是推进重大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职能和法律顾问法治护航的积极作用,把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关,当好党委、政府法律参谋助手角色。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裁量行为,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梳理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和案卷制作中不合法、不规范的问题,督促执法单位规范行政执法并落实整改。四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大岭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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