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 2018-06-21 16:5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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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06130)及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教〔200754)等有关规定,结合东莞市关于学校经费供给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办中小学生均教育经费标准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根据中小学生均教育成本费用共同制定,经费以生均教育经费标准及在校学生数为依据进行分配。公办小学教育经费由镇全额负担,公办初中教育经费由市负担90%、镇负担10%。在经费管理和使用上强化资金节约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有效促进我镇的教育发展。中小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一名行政人员负责分管财务工作;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健全学校财务审批程序;对于资金的使用,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公布学校财务管理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镇财政分局、教育局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检查。201735289万元,其中基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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