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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各药店积极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 2022-11-21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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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1月21日)上午,记者走访时了解到,大朗镇内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发挥药品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记者在大朗某药店看到,入口处设有场所打卡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查验进店购买药物顾客的粤康码、行程码,并提醒顾客佩戴好口罩、测量体温以及对手部进行消毒。对体温超过37.3℃、健康码异常(黄色或红色)、行程码异常的购药人员,不会对其销售药品,并立即联系村(社区)的疫情防控三人小组前来处理。

  药店营业员 卢艳玲:要先打卡测体温,然后再查一下行程卡,如果没有问题才可以进来买。如果超过72小时,他那个核酸没有,我们会提醒一下,让他先去做个核酸。行程卡肯定是要点来看一下的,如果去过那些高风险和低风险地方的,它上面显示的就不能进来买东西的了。有发烧的话都是在门口报告三人小组,我们有一个就诊指引,我们会登记,登记好之后再就去发热门诊去去看就可以了。

  购买感冒类、抗感解热类等37类药品要实名登记

  另外,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疫情期间,市民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目录》内的37类药品需实名登记。

  药店营业员 卢艳玲:我们就要全部实名登记,拿身份证过来登记,登记上传完系统,如果系统没有拦截,这才可以买,我们还要留一下那个行程码和那个打卡绿码,我们要留底的。

  本台记者叶效波叶炜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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