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大朗镇栏目 > 要闻 > 大朗新闻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5
大朗各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2022-08-23 16:33
  • 来源: 本站
  • 【字体:    打印
  • 分享到:
  •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3【标题】大朗各药店严格履行零售药店哨点检测作用 (4)~1.jpg


       8月23日 ,记者走访时了解到,大朗镇内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发挥药品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记者在大朗某药店看到,入口处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查验进店购买药物顾客的粤康码、行程码,并提醒顾客佩戴好口罩、测量体温以及对手部进行消毒,对体温超过37.3℃、健康码异常(黄色或红色)、行程码异常的人员,不会对其销售药品,并劝导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药店营业员 詹蔚昆:进入药店最重要的首先是戴口罩,戴完口罩要扫打卡码,扫完打卡码测一下体温,并用酒精进行消毒,然后才可以进店,如果扫出来是黄码,是不可以进店的,如果是发热的也是不能进店的,只能推荐你去当地的医院就诊。

       市民 赵女士:我觉得药店还是有很多身体不太舒服的过来买,所以说也是避免了传染的可能,因为有很多不想去医院的,头疼、发热、咳嗽这种情况,我觉得还是要严格执行,让他们尽量去医院就诊。

       做足做细防疫防控工作

       据药店工作人员介绍,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药店会高度警惕,保持激活状态,严格落实并执行“五件套”工作,切实履行零售药店“哨点”作用,同时还会密切关注国家省市发布的防疫防控相关措施和通告,全面认真落实做足做细各项防疫防控工作。

       市民 赵女士:我觉得我可以坚持,因为毕竟疫情到现在还是会有经常复发,没有完全的避免,为了自己还是他人的安全,还是要做到。

       本台记者王佩雯 谢乐怡报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