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212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60号),涉及我市一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禾美领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红辣干(辣椒干)
(一)东莞市禾美领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红辣干(辣椒干)(购进日期:2024-07-22),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鉴于当事人采购上述不合格红椒干(辣椒干)时已经索取了进货凭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检验报告复印件,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针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食品后,在销售的过程中未添加任何其他物质的行为,因此上述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是供货商或生产环节造成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根据调查所得线索,我局将进一步对不合格食品的来源作调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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