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007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号),涉及我市一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常平购物中心店经营的冰鲜泥猛(海水鱼)
(一)东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常平购物中心店经营的冰鲜泥猛(海水鱼)(购进日期:2022-08-18),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鉴于当事采购上述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冰鲜泥猛(海水鱼)时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针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冰鲜泥猛后,在销售及储存的过程中未添加任何 其他的物质,因此上述冰鲜泥猛氯霉素项目检验不合格是供货商或者养殖环节造成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根据调查所得线索,我局将进一步对不合格食品的来源作调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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