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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镇食品安全预警 (2023年第6号)
  • 2023-07-13 09:5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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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

  为防范餐饮环节发生因使用硝酸盐加工食品导致的风险,常平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平分局对全镇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以下提醒:

  一、严格执行《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二、严格落实《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确保安全无害,遵循不用或者少用的原则,在技术上确有必要时方可使用,且不得使用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食品添加剂。

  三、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常平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平分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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