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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镇食品安全预警 (2022年第4号)
  • 2022-08-25 17:4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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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省个别地区发生因家庭自行加工食用河豚鱼、野生菌类引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常平镇食安委、常平镇市监分局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如下:

  河豚鱼,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养殖河豚应当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方可销售,加工企业的河豚应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的河豚鱼源基地。禁止经营养殖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

  为避免食用河豚鱼中毒,食品经营单位不得养殖、加工、经营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广大消费者切记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毒蘑菇又叫毒蕈,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约有100多种,其中含剧毒能对人致死的有10多种,常见毒性强的有褐鳞小伞、肉褐鳞小伞、白毒伞、鳞柄白毒伞、毒伞、残托斑毒伞、毒粉褶蕈、秋生盔孢伞、包脚黑褶伞、鹿花菌等。由于毒蘑菇与食用菇外形相似,紧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毒蘑菇毒性非常强,中毒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误食后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以及精神亢奋、精神抑制、精神错乱、幻觉等精神症状,严重的可出现溶血、肝脏和肾脏损伤等严重症状。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

  为预防毒蘑菇中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不要轻易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食用;禁止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单位自采、加工、食用野生蘑菇,确保公众饮食消费安全。

  特别提示:一是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二是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常平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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