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食堂食物中毒事件)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常平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分局向全镇企事业单位食堂发出食品安全预警信息,要求各企事业单位食堂高度重视食堂安全管理,并提出了防范安全隐患的具体措施。
一是切实把好“三关”。首先把好食品进货关,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登记验收制度,严禁采购证照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确保采购的食品安全;其次把好食品贮存关,要对食堂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禁使用过期及食品质量发生变化的原料,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所示保存条件存放食品,先进先出,尽可能减少库存,保持食品原料的新鲜;再次把好食品加工关,加工过程要做到动物性原料和植物性原料分开、生食品和熟食品分开,避免发生交叉污染,加工好的成品要缩短待餐时间,禁止直接使用隔餐食品。
二是建立健全食堂各项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及时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并加强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要有严格的防投毒措施,严禁食堂使用亚硝酸盐。
三是明确食堂禁用食材。预警信息明确提出禁止食用四季豆、黄花菜、发芽马铃薯、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自制豆浆等有潜在风险的高危食品。不得制售凉菜,禁止外购熟食凉菜。
四是严格执行饭菜留样制度。每餐每种饭菜要做好留样,冷藏保存每种食物不少于150克,保存时间为48小时,建立食品留样记录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原料、工具和设备,以备调查发病原因。
五是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举办大型聚会聚餐活动。如遇重大活动接待需向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提出申请,分局请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重大活动接待和100人以上聚餐要做好食品留样,留样食品在专用留样盒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份样品不少于100克,同时做好留样记录。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积极组织救治并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常平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平分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