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办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权力规范运行、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8年,我办共完成部门(单位)审计项目12个,其中财务收支审计项目4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专项审计项目1个。审计金额达471215.18万元,查出违规资金2.97万元,出具审计报告12份,提出审计建议40条,收回违规资金2.97万元。
一、依法开展部门(单位)审计工作,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今年,我办对居委会、中心小学等7个单位原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增强了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的意识。对火灾隐患整治办等4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通过审计,推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单位厉进节约和规范管理,杜绝资金浪费。
二、审计地位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迈向新时代
今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为全国审计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审计监督迈向新时代。今年4月我镇以中共常平镇委办公室名义发布《关于严格落实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常委办[2018]12号文件),通知要求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四项重点工作,其中一项就是“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彰显镇政府主要领导从政治层面加大对内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大大提升了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三、创新农村审计工作,为“探索农村基层治理”出谋划策
今年我办创新农村审计工作,并非只停留在具体农村审计项目上,更体现在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出台上。今年3月我办在对第六届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跟踪整改中发现部分村基层治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恰适逢市委组织部要求我镇开展完善村级组织运作机制试点工作,镇组织部门在征求我办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后,出台了《村党工委、村委会、经济联合社工作规则》及配套制度(以下简称“1+9”村级组织运行机制)。
四、聚焦热点,与多部门联合对我镇市内帮扶财政资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我办联合监察室、农林水务局(扶贫办)、财政分局、农资办等工作组成员单位,对我镇较次(欠)发达村市内扶贫领域财政资金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