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救助
申请教育救助的条件
教育救助是指对我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在校学生助学补助。
补助对象主要是以下几类:
1.低保家庭在校小学生、中学生(含中职、中技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
2.低保边缘家庭在校高中生(含中职、中技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
救助的标准
1. 低保家庭
小学:生活补助75元/人.月。
初中:生活补助150元/人.月,寄宿补助50元/人.月;共200元/人.月。
高中:生活补助150元/人.月、学费补助200元/人.月、寄宿补助50元/人.月,共计400元/人.月。
中职(含中技):生活补助150元/人.月,寄宿补助50元/人.月,共200元/人.月。
大学:学费补助500元/人.月,寄宿补助125元/人.月,共625元/人.月。
2.低保边缘家庭
高中、中职(含中技):1500元/人.年;
大学:3500元/人.年。
申请教育救助的程序
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对象随低保对象核查工作一起审核、审批,实施动态管理。
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填写相关资料向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申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批。
救助金的发放
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政策范围,补助金实行按月发放,连同低保金一并发放到低保家庭账户。
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审批后,通过银行将全年助学补助金一次性发放到救助对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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