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205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1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东莞市常平肥娥光鸡档经营的乌鸡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东莞市常平肥娥光鸡档经营的乌鸡(购进日期:2024-05-27),甲氧苄啶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光鸡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未发现上述购进日期的乌鸡(购进日期:2024-05-27),经调查,该光鸡档共购进16公斤,销售16公斤(包含抽检的3.21公斤),没有剩余货存,无食品召回。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光鸡档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常平肥娥光鸡档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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