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004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2号),涉及我市一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常平兴金粮油店经营的姜
(一)东莞市常平兴金粮油店经营的姜(购进日期:2022-8-16),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应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鉴于当事人东莞市常平兴金粮油店目前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且已不在登记注册的经营场所经营,我局决定对该案件作中止调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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