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08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65号),涉及我市一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常平竹前日本料理店经营的三文鱼
(一)东莞市常平竹前日本料理店经营的三文鱼(购进日期:2022年8月18日),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处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同时,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食品数量不多,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减轻处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对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的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3044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东市监处罚【2022】12112100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针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三文鱼后,是由于储存不当造成上述批次三文鱼抽检不合格。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