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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056号)
  • 2022-12-05 09:4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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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56号),涉及我市一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巨辉电子有限公司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

  (一)东莞巨辉电子有限公司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加工日期:2022-06-12),酸价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油脂酸败的煎炸过程用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同时,不合格煎炸过程用油数量不多货值金额较小,违法行为轻微。依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减轻处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对当事人经营油脂酸败的煎炸过程用油(加工日期:2022-06-12)的违法行为处20000元的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30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东市监处罚【2022】1210080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针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当事人的煎炸过程用油是油炸海鱼(海鱼用盐、酱油腌制,再裹上面粉油炸)后所剩,涉案的煎炸过程用油油炸完之后捞起来装在锅里,由于没有及时倒掉,因此造成了上述煎炸过程用油抽检不合格。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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