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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014号)
  • 2021-09-01 11:5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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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6期)2021年第171号,涉及我市一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耀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的双拼蛋糕(巧克力味+奶香味)

  (一)东莞市耀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的食品“双拼蛋糕(巧克力味+奶香味)”(商标:鑫千汇,生产日期:2021年5月7日、生产者:东莞市艺贝食品有限公司),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耀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双拼蛋糕(巧克力味+奶香味)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处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其采购食品时已履行索证索票义务且当事人的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减轻处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对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双拼蛋糕(巧克力味+奶香味)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的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9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900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东市监罚[2021]12082500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针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公司购进上述批次食品后,感官性状没有异常,外包装完整没有破损,销售的过程中存放于通风阴凉处的货架上待售及未对上述食品作任何添加其他物质的行为,因此上述批次食品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是生产环节造成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根据调查所得线索,我局将进一步对不合格食品的来源作调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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