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00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64号),涉及我市一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常平廷彪餐饮店的餐具“菜碟”
(一)东莞市常平廷彪餐饮店当天用于经营食品的餐具“菜碟”( 2020年10月20日),大肠菌落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常平廷彪餐饮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菜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应作出处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对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菜碟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东市监罚〔2021〕1201150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针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菜碟是当事人在经营店铺之前已经存在在该店内,且都是自己清洗及消毒,没有外包给别人清洗及消毒,每次使用完菜碟就清洗干净然后放进消毒柜里面消毒。该餐具抽检不合格,是因为该菜碟使用的时间太久导致。该店承诺继续做好食品安全检查相关工作。
(四)产品溯源情况:上述抽检不合格餐具是该店在开始经营之前已经于店内使用,无法追踪其实际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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