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我分局拟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东莞市常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区实施方案(还珠沥返还地住宅项目、卢屋鲶鱼山尾住宅项目)》、《东莞市常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建新区实施方案(莞番高速征地横江厦拆迁安置项目、土塘加油站项目)》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2月9日下午3:00分
地点: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常平分局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对《东莞市常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区实施方案(还珠沥返还地住宅项目、卢屋鲶鱼山尾住宅项目)》、《东莞市常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建新区实施方案(莞番高速征地横江厦拆迁安置项目、土塘加油站项目)》进行听证。
三、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代表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二)听证会代表熟悉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较关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参加听证人员的注意事项:
(一)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三)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四、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地点: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常平分局。
(二)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于2021年2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同时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正本,个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我分局将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指定听证会代表。
特此公告。
附件:1、东莞市常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建新区实施方案(莞番高速征地横江厦拆迁安置项目、土塘加油站项目)影像图.jpg
2、东莞市常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区实施方案(还珠沥返还地住宅项目、卢屋鲶鱼山尾住宅项目)影像图.jpg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常平分局
2021年1月7日
(联系人:周焕辉,联系电话:0769-3902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