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东莞市常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东莞东火车站TOD核心区项目)的批复》(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18号),《东莞市常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东莞东火车站TOD核心区项目)》业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文件要求,本次方案在不突破常平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前提下,为满足东莞东火车站TOD核心区项目建设需求,进行建设用地规模置换,符合相关文件“在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已安排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地块,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参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执行,但对应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应调整为交通水利或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以确保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
二、建设用地规模置换的情况
本方案拟使用常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3.314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常平镇土塘村、麦元村,现状农用地0.0274公顷、建设用地3.0706公顷、未利用地0.2166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3.314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常平镇白花沥村,现状为农用地2.3837公顷、未利用地0.9309公顷。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方案批准后,常平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
四、批准机关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附图:1、东莞市常平镇调入调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后).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常平分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