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徐利军)
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常平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1年3月16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止,在常平镇政府公众网上公示10天,网址:(http://www.dg.gov.cn/cp/)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三街43号城建大楼住房保障股 联系电话:83908121
常平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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