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平镇教育系统特殊人才补助发放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集单位:常平镇征集时间:2017-12-29至 2018-01-12
1、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完善人才工作机制,稳定优秀人才队伍,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
2、本办法中所指的特殊人才,是指省、市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省、市、镇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省、市、镇级学科带头人。 *
3、本办法所涉及的资金,统一从镇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每年年底,由教育局根据下年度情况,做出专项预算。 *
4、补助分为特殊岗位固定补助和浮动补助。特殊岗位固定补助由教育局审核,每年年底做好各校的预算安排,由镇财政落实各校的用款指标,由学校按学期发放;浮动补助年底由教育局在学年结束后,根据个人业绩考评,按不超过30%人员比例,在每年教师节以表彰形式发放。 *
5、个人业绩考评方式,按各级教育部门颁布的管理办法执行。 *
6、省级教育人才补助发放标准:对获聘为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任期内每月发放特殊岗位固定补助1500元;获聘名校长、获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任期内每月发放特殊岗位固定补助1200元;获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任期内每月发放特殊岗位固定补助1000元。 *
7、市级教育人才补助发放标准:对获聘为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任期内每月发放特殊岗位固定补助1200元;获聘名校长、获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任期内每月发放特殊岗位固定补助1000元;获聘学科带头人的,任期内每月发放特殊岗位固定补助800元。 *
8、镇级教育人才补助发放标准:对获聘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任期内每月发放特殊岗位固定补助800元;获聘学科带头人的,任期内每月发放特殊岗位固定补助500元。 *
9、对学年度业绩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的,省、市、镇级教育人才分别给予4000元、3000元、2000元的浮动补助。 对同时获得或受聘为多种荣誉称号的,补助不重复享受,按最高级别的标准发放。若在本办法执行前聘任的,从本办法实施当月起执行。 *
10、对市级以上(含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每年预算2.5万元作为开展教研活动经费;对镇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每年预算2万元作为开展教研活动经费。该项专项经费由教育局审核,每年年底做好各校的预算安排,由镇财政落实各校的用款指标,由学校实行专款专用。 *
11、由教育局对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符合人才补助条件的,在聘任期内,进行补助发放。 *
12、申请奖励的个人应如实报送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一经发现,除追回全部补助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和出具虚假证明责任人的责任。 *
1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