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常平镇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培育常平镇电子商务主体,夯实电子商务产业基础,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推动全镇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根据《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府〔2017〕2号)、《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7〕1号)、《常平镇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常府〔2016〕13号)等文件精神,镇商务局草拟了《常平镇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22日;
二、意见反馈形式:意见以书面形式,邮寄或递交至常平镇商务局。所提意见请说明理由,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三、信函邮寄地址:常平镇站前南路外经大厦商务局 (邮政编码:523560)。
特此公告。
附件:常平镇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常平镇商务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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