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平镇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东府办〔2016〕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保障我镇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开发运营的有序开展,确保项目规范经营和效益产出,参照《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监管指引》(东产管办〔2018〕2号),我局拟定了《常平镇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重点提出一是明确对已获得预售资格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的监管条款;二是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开发企业须将企业入驻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明确告知拟入驻企业负责人,并填写《常平镇转型升级基地入驻企业申请表》上报镇政府审核。
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镇经科信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示期: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6日
联系人:赵蓓蓓
联系电话:83023389
地址:常平镇人民政府二楼经科信局
常平镇经济科技信息局
2018年6月25日
相关文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