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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茶山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 2022-07-11 09:13:1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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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为我市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2022年茶山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时限

受理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30日。

审核时间: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后,茶山人社分局在受理期内完成审核。

二、受理范围

《2022年茶山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限定用人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中的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

三、办理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

(2)人事档案在东莞市;

(3)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东莞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4)与我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所在单位须符合在限定范围(详见附件1)。

四、补贴标准及方式

条件类别

最高补贴额度

补贴方式

备注

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

1万元/人

(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2万元/人)

一次性发放

限定用人单位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补贴及参加高考时均为茶山镇户籍;

2、在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以外的限定用人单位工作。

额外增加1万元

  1. 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领一次,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

  2. 符合上述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引进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人才,可额外增加1万元的补贴额度:

  (1)申请补贴及参加高考时均为茶山镇户籍,

  (2)在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以外的茶山镇限定用人单位工作。

  3. 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五、办理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申请人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套)

复印件

(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表

在系统打印出申请表,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贴上最近半年内大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并由所在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原件提交。

1

0

纸质

身份证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1

1

纸质

劳动合同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1

1

纸质

户口本

如选择户籍在莞,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申请人信息页原件,户籍不在莞,无须提供该项材料。

1

1

纸质

在莞开户银行卡

建议首先提供社保卡账户(或一类银行账户)。

1

1

纸质

资格条件证明

(一)本科学历: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供网上查验截图。

1

1

纸质

(二)初级职称(含按国家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职称(资格)证书、网上查验截图、职称评定表(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承诺书。

一、持职称证书的申请人请上传以下材料:

1. 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 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内东莞市外取得的,上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3. 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外取得的,上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或小程序、APP)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和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若二者缺其一的,申请人需提供发证机关查询验证的联系方式,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去函核实;

4. 职称证书属行业或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上传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和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

二、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上传以下材料:

1.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3.如不能提供第2项材料,请提供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发证机关的查询验证文书。

  六、办理程序

  (一)单位确认和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须明确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二)镇街审核

  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茶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各类条件,并将拟审批通过的申请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市级核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茶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有关部门及单位核实申请人的档案情况、户籍情况及纳税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在线审核申报材料。

  (四)报镇政府审定

  经审核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茶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核实由非党政机关和非组织人社系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的申请人的档案情况。将拟通过的申请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镇政府审定。

  (五)资金下达拨付

  通过审定同意后,由茶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会同财政分局向个人拨付补贴资金。

  七、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

  咨询电话: 86417876;

  受理地址:茶山镇庄园路3号(原社保大楼)。


  附件:1. 2022年茶山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限定用人单位名单

             2. 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茶山分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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