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332024032000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17号),涉及茶山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茶山钦云蔬菜档销售的“胡萝卜”食用农产品
(一)东莞市茶山钦云蔬菜档销售的“胡萝卜”(购进日期:2023-12-6)食用农产品,经抽样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胡萝卜”食用农产品。经调查,该菜档共购进了上述批次的“胡萝卜”食用农产品4kg,上述批次的“胡萝卜”食用农产品已全部售出。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菜档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由于顾客分散、时隔时间长,启动召回措施后暂未有顾客联系该菜档退回该批次食用农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菜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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