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93号),涉及茶山镇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茶山飞珍海鲜店销售的“多宝鱼(购进日期:2023-09-07)”产品
(一)东莞市茶山飞珍海鲜店销售的“多宝鱼(购进日期:2023-09-07)”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多宝鱼(购进日期:2023-09-07)”。经调查,该店于2023年9月7日从东莞市虎门水记水产档购入“牛蛙(购进日期:2023-05-21)”3.85千克,已全部出售,没有库存。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由于顾客分散、时隔时间长,启动召回措施后暂未有顾客联系该店退回该批次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茶山梨溪粮油店销售的“萝卜条”(生产日期:2023年9月23日)食品
(一)东莞市茶山梨溪粮油店销售的“萝卜条”(生产日期:2023年9月23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萝卜条”(生产日期:2023年9月23日)食品。经调查,该店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萝卜条”(生产日期:2023年9月23日)4公斤,共售出4公斤,其中抽检购样出售1.2公斤,没有库存。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且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并加强对店内制作、放置食品器具的清洗消毒管理工作。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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