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332023041000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21号),涉及茶山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茶山淼福猪肚鸡店销售的“扇鸡(购进日期:2023年2月3日)”产品
(一)东莞市茶山淼福猪肚鸡店从东莞市桥头蔚深家禽店购入“扇鸡(购进日期:2023年2月3日)”产品,经抽样检验,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扇鸡(购进日期:2023年2月3日)产品。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扇鸡(购进日期:2023年2月3日)产品8.1公斤,除抽检购样出售3.5公斤,剩余4.6公斤全部售出,共售出8.1公斤销售完毕,没有库存。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由于顾客分散、时隔时间长,启动召回措施后暂未有顾客联系该店退回该批次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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