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疗机构法人/负责人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准予注销,现将注销名单进行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长安镇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7日 序号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1 | 东莞长安树仁中医门诊部 | PDY00417644190019D1222 | 东莞市长安镇霄边大道北8号 | 2 | 东莞长安雷武成内科诊所 | PDY20337844190017D2112 | 东莞市长安镇长盛社区长青南路1号万科广场2楼208号 | 3 | 东莞长安陈国新内科诊所 | MA53L4NE544190017D2112 | 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摩围路五巷2号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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