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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获得长安镇企业人才培养补助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8-29 09:20  信息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根据《长安镇企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7月28日审核通过长安镇企业人才培养奖励的7名人员名单(附件)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期为7天,即8月29日至9月4日。公示期内凡对上述人员申请奖励有意见者,可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

  联系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2112345-2018、81881172    

  附件:长安镇企业人才培养补助公示明细表.xls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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