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长安镇企业自评人才资格企业名单、拟分配名额及报送推荐人员名单的通知 | |||
|
|||
各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51号)规定,我镇于2022年2月22日起开展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自评资格的申报,截至2022年3月7日共收到43家企业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自评企业名单。经我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小组审核,符合自评人才资格的企业有38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公布拟分配名额。综合考虑我镇近三年入户审批名额及公共资源状况,对符合自评人才资格的企业拟按以下标准分配名额:企业用工人数(以参保人数为准)300人以下的每家分配1名,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每家分配2名,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每家分配3名,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每家分配5名,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每家分配8名,5000人以上的每家分配10名(“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具体拟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企业报送推荐人员名单。经审核符合企业自评人才资格的企业按拟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于2022年4月8日前把《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附件2)及企业自评人才个人资格材料(参照附件3)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指定联系地址。 联系人:陈利祥 联系电话:82112345转2018或81881172 联系地址: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18号窗口 附件: 附件1:经审核符合企业自评人才资格的企业及拟分配名额名单.xls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2022年3月28日 |
|||
|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