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0766) | |||
|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57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长安义敏冰鲜鱼店销售的花甲(购进日期:2023-06-14) (一)东莞市长安义敏冰鲜鱼店销售的花甲(购进日期:2023-06-14),经抽样检验,氟苯尼考项目标准指标为≤100μg/kg,实测值4.39×103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氯霉素项目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152μg/kg,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花甲(购进日期:2023-06-14)。 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不合格的花甲(购进日期:2023-06-14)3.25kg,已销售3.25kg,全部用于抽检。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4日 |
|||
|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