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07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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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39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长安玉治蔬菜店销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3-04-19) (一)东莞市长安玉治蔬菜店销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3-04-19),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标准值为≤0.01mg/kg,实测值0.11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3-04-19)。 经查明,当事人共采购21.5kg上述不合格长豆角,已售出19.5kg,其中3kg由于抽检,剩余2kg自用处理,共获得营业额为156元。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长安福敏水果店销售的芒果(购进日期:2023-04-16) (一)东莞市长安福敏水果店销售的芒果(购进日期:2023-04-16),经抽样检验,噻虫胺的标准指标为≤0.04mg/kg,实测值为0.062mg/kg;吡唑醚菌酯的标准值为≤0.05 mg/kg,实测值为0.0988,噻虫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芒果(购进日期:2023-04-16)。 经查明,当事人共采购18kg上述不合格芒果,已销售14kg,另外4kg卖不掉扔掉了,获取违法所得168元,货值为216元。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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