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07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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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0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长安堂记蔬菜店销售的本地豆角(购进日期:2023-04-19) (一)东莞市长安堂记蔬菜店销售的本地豆角(购进日期:2023-04-25)经抽样检验,三唑磷项目实测值0.49mg/kg,标准指标≤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本地豆角(购进日期:2023-04-25)。 经查明,当事人共采购21.5kg上述不合格长豆角,已售出19.5kg,其中3kg由于抽检,剩余2kg自用处理,共获得营业额为156元。 另查明,东莞市长安堂记蔬菜店经营者为冯道堂,东莞市长安堂记蔬菜店的《营业执照》已于2020年注销,但店内仍挂有复印件,导致抽样人员抽样时登记错误。该店目前经营者仍为冯道堂,持有的《营业执照》名称为东莞市长安道堂蔬菜店。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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