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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0728)
 发布时间: 2023-07-17 15:36  信息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36号),涉及我镇4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长安旺角粮油店销售的压榨纯正菜籽油(生产日期:2022-11-13)

  (一)东莞市长安旺角粮油店销售的压榨纯正菜籽油(生产日期:2022-11-13),经抽样检验,苯并[a]芘标准值为≤10µg/kg,实测值为14.2µg/kg,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压榨纯正菜籽油(生产日期:2022-11-13)。

  经查明,当事人共采购8瓶上述不合格压榨纯正菜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合计664元。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长安焕镇酸菜店销售的腌酸笋(购进日期:2023-04-01)

  (一)东莞市长安焕镇酸菜店销售的腌酸笋(购进日期:2023-04-01),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标准值为≤0.1g/kg,实测值0.234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腌酸笋(购进日期:2023-04-01)。

  经查明,当事人共采购18kg上述不合格腌酸笋,已全部销售完毕,合计180元。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三、东莞市长安送国水果店销售的沃柑(购进日期:2023-04-23)

  (一)东莞市长安送国水果店销售的沃柑(购进日期:2023-04-23),经抽样检验,三唑磷项目标准值为≤0.2mg/kg,实测值0.24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沃柑(购进日期:2023-04-23)。

  经查明,当事人共采购该批次沃柑58kg,一共卖了10kg,合计营业额80元,剩下的48kg变坏了已经扔垃圾桶。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四、东莞市长安川东副食店销售的干姜(购进日期:2022-12-06)

  (一)东莞市长安川东副食店销售的干姜(购进日期:2022-12-06),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实测值为0.919g/kg,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

  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干姜(购进日期:2022-12-06)。

  经查明,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干姜10kg(购进日期:2022-12-06),共销售5.2kg,其中有1.2kg用于抽检,剩余4.8kg自用处理,共获取违法所得为187.2元,涉案货值合计360元。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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