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07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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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6期),涉及我镇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长安美够副食批发商行经营的奶油味花生(生产日期:2022-09-06)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经营的奶油味花生(生产日期:2022-09-06),检验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采购的奶油味花生(生产日期:2022-09-06)大肠菌群项目检验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决定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不罚〔2023〕07001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该商行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进行认真分析,并查找原因,提交了《排查原因说明》:该店采购的奶油味花生买回来就放在货架上进行销售,而且该店已按照避光、阴凉的储存条件来储存,所以导致上述奶油味花生的大肠菌群不合格是生产或者运输过程中造成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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