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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0713)
 发布时间: 2022-06-27 17:16  信息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27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长安其金蔬菜档销售的白萝卜(购进日期:2022年3月29日)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检验报告№:B202203gddg-31887),当事人2022年3月29日销售的白萝卜,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白萝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没有制作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金额少,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减轻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2]07063号。

  (三)原因排查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进行认真分析,并查找原因,提交了《排查原因说明》:

  当事人采购的上述白萝卜数量不多,都是当天买当天卖,没有也没必要添加噻虫嗪,所以导致上述白萝卜的噻虫嗪项目不合格是在种植过程造成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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