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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0706)
 发布时间: 2022-04-18 10:33  信息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5号),涉及我市一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长安秀玲副食店经营的腊肉(购进日期:2022年1月14日)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东莞市长安秀玲副食店购进的腊肉(购进日期:2022年1月14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85g/100g,标准指标为≤0.5g/100g)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本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金额少,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作减轻处罚:一、没收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所得壹佰捌拾肆元(¥184);二、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肆仟元(¥4000)的罚款。以上罚没款合计肆仟壹佰捌拾肆元(¥4184)。【《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2]07037号】。

  (三)原因排查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进行认真分析,并查找原因。提交了《排查原因说明》:我店储存腊肉的环境、条件符合要求。综上所述,产品不合格可能是运输不当造成的。

  (四)其他情况。我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供货商和生产企业所在辖区监管部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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