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07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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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55号),涉及我镇4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深圳市大康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乌沙分公司经营的泥鳅(购进日期:2021年8月30日) (一)深圳市大康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乌沙分公司经营的泥鳅(购进日期:2021年8月30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泥鳅(购进日期:2021年8月30日)在售。 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涉案产品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4kg用于抽样检验)。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长安李忠生蔬菜档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1年8月12日) (一)东莞市长安李忠生蔬菜档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1年8月12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1年8月12日)在售。 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涉案产品2.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2.5kg用于抽样检验)。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三、东莞市长安叁郎烧饼店经营的陕西凉皮(加工日期:2021年8月19日) (一)东莞市长安叁郎烧饼店经营的陕西凉皮(加工日期:2021年8月19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DBS 44/006-2016《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陕西凉皮(加工日期:2021年8月19日)在售。 经调查,当事人共制作涉案产品5份,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1份用于抽样检验)。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四、东莞市长安揭仔餐饮店经营的湛江白切阉鸡(加工日期:2021-08-19) (一)东莞市长安揭仔餐饮店经营的湛江白切阉鸡(加工日期:2021-08-19),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DBS 44/006-2016《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抽检不合批次的湛江白切阉鸡(加工日期:2021-08-19)在销售。 经调查,当事人涉案湛江白切阉鸡共购进10.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1.5kg用于抽样检验)。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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