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07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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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4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一、东莞市长安龙桂祥蔬菜店销售的节瓜(购进日期:2021年5月29日) (一)东莞市长安龙桂祥蔬菜店销售的节瓜(购进日期:2021年5月29日),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节瓜(购进日期:2021年5月29日)在售。(三)经调查,因抽检时当事人名称填写错误,销售抽检不合格苦瓜的当事人实为东莞市长安麦桂婵蔬菜档,非东莞市长安龙桂祥蔬菜店。当事人涉案节瓜共购进5kg,其中2kg用于抽样检验,剩余3kg未销售,当天自行带回家食用。(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二、东莞市长安黎元明蔬菜店销售的节瓜(购进日期:2021年5月29日) (一)东莞市长安黎元明蔬菜店销售的节瓜(购进日期:2021年5月29日),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节瓜(购进日期:2021年5月29日)在售。(三)经调查,当事人实为东莞市长安黎元明蔬菜店涉案节瓜共购进6kg,售出4 kg,其中2kg用于抽样检验,剩余2kg未销售,当天自行处理掉。(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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