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长安镇奖学办法(2021修订)》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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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详见附件1)精神,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奖学工作,推动长安镇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对《长安镇奖学办法(2021修订)》中“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依据:《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二、原文内容:我国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其中自定学科44个)。 三、调整内容:根据2022年2月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范围,双一流”建设高校94所,及建设学科221个(其中自定学科2个)。 特此公告。 附件: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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