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安镇奖学办法(2021修订)》的通知(已失效) | |||
|
|||
镇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单位,集团公司: 《长安镇奖学办法(2021修订)》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长安镇奖学办法(2021修订)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推动长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近年国家高校改革新变化和我镇高考录取新情况,现对《长安镇奖学办法(修订)》(长府〔2019〕42号)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以激励广大学子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东莞市打造品质教育“1+12”行动计划的重要部署,围绕“品智教育、特色发展”的长安教育发展核心理念,进一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推动长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湾区智造之都、魅力品质长安”增添澎湃动力。 二、奖励对象 当年考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优秀长安户籍学生。具体包括: (一)考取国内大学 1.考取国内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考取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 (二)考取国外大学 1.考取国外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考取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排名参考当年《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 三、奖励标准 (一)通过普通高考及研究生统考考取国内大学的奖学标准 1.博士研究生: ①考取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励30000元。 ②考取其他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励20000元。 2.硕士研究生:考取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6000元。 3.本科生:考取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奖励5000元。 我国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其中自定学科44个),详见附件。 (二)通过国外招生体系考取国外大学的奖学标准 1.博士研究生: ①考取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排名参考当年《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励20000元。 ②考取其他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励10000元。 2.硕士研究生:考取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排名参考当年《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6000元。 3.本科生:考取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排名参考当年《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的全日制本科生,奖励5000元。 四、奖学实施程序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提出奖励申请,并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成绩单打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以通知发布为准)。 (二)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每年7-8月定期审批,集中奖励一次。奖学金申领具体事项,以当年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每学段只奖励一次。奖项不累计、不重复,所有学生均按对应奖金最高的一级进行奖励。 (二)考生成绩两年内有效,错过当年申请时间的,可在次年奖励公告规定限期内申请,按照考取当年的学校及学科情况进行奖励,逾期不予补发。 (三)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一经发现,除追回全部奖金外,还将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出具虚假证明责任人责任。 (四)奖励对象为正式考取学校当年5月1日前已入户长安的长安镇户籍生。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调整,由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附件1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1.A类36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2.B类6所 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附件2 “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北京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艺术学理论、现代语言学、语言学、机械及航空航天和制造工程、商业与管理、社会政策与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中国史、统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注:1.不加(自定)标示的学科,是根据“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确定的标准而认定的学科; 2.加(自定)标示的学科,是根据“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建议由高校自主确定的学科; 3.高校建设方案中的自主建设学科按照专家委员会的咨询建议修改后由高校自行公布。 清华大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力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会计与金融、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统计学与运筹学、现代语言学。 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 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自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 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 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药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系统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戏剧与影视学、语言学。 首都师范大学:数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外交学院:政治学(自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自定)。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学。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自定)。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 中央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南开大学: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天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自定)。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自定)。 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自定)。 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内蒙古大学:生物学(自定)。 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程。 东北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自定)。 吉林大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延边大学:外国语言文学(自定)。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东北农业大学:畜牧学(自定)。 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林学。 复旦大学:哲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机械及航空航天和制造工程、现代语言学。 同济大学: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艺术与设计。 上海交通大学:数学、化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电子电气工程、商业与管理。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东华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生态学、统计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上海大学:机械工程(自定)。 南京大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大气科学、地质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风景园林学、艺术学理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科学与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江南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 南京农业大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 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 浙江大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园艺学、植物保护、基础医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 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 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自定)。 厦门大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 福州大学:化学(自定)。 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山东大学:数学、化学。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学、水产。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郑州大学:临床医学(自定)、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化学(自定)。 河南大学:生物学。 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矿业工程、口腔医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自定)。 湖南大学:化学、机械工程。 中南大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自定)。 中山大学:哲学、数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工商管理。 暨南大学:药学(自定)。 华南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农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 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 海南大学:作物学(自定)。 广西大学:土木工程(自定)。 四川大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自定)、电气工程(自定)、土木工程(自定)。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学。 四川农业大学:作物学(自定)。 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西南大学:生物学。 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贵州大学:植物保护(自定)。 云南大学:民族学、生态学。 西藏大学:生态学(自定)。 西北大学:地质学。 西安交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自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 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自定)。 兰州大学: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 青海大学:生态学(自定)。 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自定)、化学(自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定)。 石河子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宁波大学:力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国防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第二军医大学:基础医学。 第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自定)。 长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印发 关联链接:《长安镇奖学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
|||
|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