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批前公示(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E区五幢2单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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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E区五幢2单元申请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安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东莞市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增设电梯项目及申请信息 申请专项补助资金:115000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6217 9210 **** 0624 三、公示地点 2、邮寄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城乡组办公室),邮编: 523847 3、咨询电话: 0769-85311661 附件: 2(公示版)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协议书.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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