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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长安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振安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成果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19 15:46  信息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根据《东莞市长安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1900202323),《东莞市长安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振安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留方案使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工作,指导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同时,各地在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时,应重点用于保障尚未确定选址的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东莞市长安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振安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共2个地块,总面积0.1410公顷(折合2.1150亩)。落实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用途为建设用地0.1410公顷(全部为村庄用地)。方案拟在长安镇乌沙社区落实预留规模0.1410公顷,使用其规划用途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预留用地规模落实后,规划到2020年,东莞市长安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加到5711.5162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4899.5762公顷);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预留规模落实前,落实地块占用长安镇限制建设区0.1410公顷。预留规模落实后,管制分区类型调整为允许建设区,面积为5256.009公顷。

四、批准机关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

2023418

六、公告方式

在长安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和在长安镇人民政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长安分局、长安镇乌沙社区公示栏进行张贴公布。


附图:1、《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图(落实前);

      2、《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图(落实后)。

        附件:《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图(落实前、后).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长安分局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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