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七十八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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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2年3月2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止。 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一楼信访室 联系电话:85848883 附件:20220218长安镇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七十八期).xls
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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