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公示(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E区五幢一单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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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E区五幢(一单元)申请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东莞市长安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东莞市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1日 一、增设电梯项目及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E区五幢(一单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时间:2022年07月06日 增设时间:2021年08月20日(方案公示)-2022年08月25日(竣工验收) 项目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E区五幢(一单元) 申请人: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E区五幢(一单元)业主代表 李艳菊 申请专项补助资金:115000元 二、拨入账户信息 户名:李艳菊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6228 4506 0808 8*** *** 三、公示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E区五幢(一单元)楼梯出入口处、小区公示栏、长安镇政府官网。 四、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7日 五、公示图件 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协议书 六、公示意见反馈渠道 1.东莞市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邮寄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法规技术组办公室) 3.邮编:523847 4.长安镇电梯办咨询电话:0769-82381717 七、相关说明 1.有限反馈日期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7日,逾期视为无效,不予采纳。 2.有限反馈意见:需提供书面资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附件: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公示(莲花新村E区五幢一单元).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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