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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长安镇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4-24 10:20  信息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经济发展,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进一步提升我镇高技能人才队伍水平,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下称长安人社分局)决定组织开展 2025年度全镇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以下简称“竞赛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15日。

  二、征集范围

  竞赛项目相关职业(工种)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技术性强、通用性广、从业人员较多和影响较大,竞赛项目相关职业(工种)以国家职业目录为基础,不限于推荐项目(附件1)。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职业技能竞赛承办经验,承办过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且竞赛组织实施工作成效较好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具备相关职业技能竞赛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等必要硬性条件,并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保证;

  (三)具备与竞赛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包括裁判长、命题专家、裁判员等人员;

  (四)具备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竞赛组织机构和后勤保障等赛务工作人员,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竞赛项目申报表(附件2),内容包括承办单位的背景情况、竞赛项目所需场地、设备、专家队伍及经费预算等情况介绍、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二)竞赛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赛职业(工种)、竞赛命题标准、报名参赛条件、竞赛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地点、竞赛方法、评分标准、奖励办法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注意事项

  (一)长安人社分局负责统筹指导、管理竞赛举办有关工作,竞赛申报以自愿为原则。

  (二)竞赛项目须经长安人社分局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请拟申报相关竞赛项目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于2025 年5月 15日前可将申报材料(盖章PDF 版、 WORD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提交至ca85395333@163.com或到智慧大厦23A人才服务中心培训就业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未在征集期间上报的竞赛项目,原则上不再列入年度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计划。

  (三)加强竞赛执行力度,一经确定本年度举办的竞赛项目,各承办单位不得随意更改赛项或放弃办赛资格。

  附件:

  附件.doc(1.长安镇职业技能竞赛参考项目;2.长安镇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3.2025年长安镇职业技能竞赛XXX项目工作方案)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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