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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服务机制
 发布时间: 2023-08-04 16:34  信息来源: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  字体大小: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程“保姆式”“套餐式”服务,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持续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构建主动型政务服务模式,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重点对于社会投资项目前期和审批事中开展全过程帮办代办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等问题。

  (二)以责任落实为基石。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合规开展帮办代办服务,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得改变审批事项的法律关系,做到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

  (三)以自愿、无偿为前提。企业和群众自愿委托、自主选择帮办代办服务。中心根据办事企业、群众需求无偿提供帮办代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由企业和群众承担的费


  用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四)以高效联动为保障。依托政务大厅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帮办代办服务模式。统筹落实首问负责、告知承诺制、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预约、延时、错时服务”等制度,加快帮办代办速度,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和群众。

  三、服务对象及范围

  (一)服务对象。长安镇辖区内所有企业和特殊群体。

  (二)服务范围。所有上线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

  四、工作职责

  (一)帮办代办责任单位。对于能在政务大厅直接办结的,由中心直接提供帮办或者代办服务。不能在政务服务中心直接办结的,按照项目产业类型归口管理原则,确定相关部门为帮办代办责任单位。 

  (二)帮办代办员职责。按照“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调”的原则,中心选派两名专(兼)职帮办代办员,负责协助企业或群众做好审批协调、材料准备、联络沟通、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部门帮办代办责任。所有涉及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行政审批的部门,应确定一名负责业务骨干担任本部门帮办代办工作联系人,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督办、协办、跟踪、办结。

  五、服务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到审前服务窗口进行咨询,提出帮办代办需求。帮办代办员确认委托需求后,向申请人说明帮办代办服务流程,并在核实相关资料确认签字后送达受理窗口。对于不符合帮办代办条件的申请,明确告知理由。

  (二)线上办理。申请人的申办事项属线上办理范畴的,帮办代办员指引申请人至网办服务区,由网办指导员协助申请人登录线上办理网址或下载指尖APP,完成申办材料上传及网办操作至事项流程办理完结为止。

  (三)线下办理。受理窗口按照相应的收件流程规范办理业务,部门审批人员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业务。帮办代办员对帮办代办事项要全程跟踪,积极协调解决帮办代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其他费用,帮办代办专员引导申请人按规定自行缴纳。帮办代办专员要及时主动联系申请人,定期向申请人反馈帮办代办情况。

  (四)办结。帮办代办完成后,帮办代办员应及时向申请人移交结果以及有关原始资料,经申请人签收后,确认帮办代办服务结束。因业务本身不具备办结条件或申请人主动要求终止委托的,帮办代办员应与申请人办理终止委托手续,注明终止原因,移交相关资料并确认签字。业务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服务时限的,帮办代办员负责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并联审批。对需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由中心牵头各审批职能部门召开并联审联批会议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涉及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程序复杂以及遇有较大问题影响正常审批的,由中心牵头负责协调解决。对协调难度大的,由中心报请政府分管领导协商解决。 

  (六)评价反馈。帮办代办结束后,帮办代办员利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让申请人对帮办代办服务进行评价及反馈相关意见建议。

  (七)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对提供的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统计、分析,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总结好的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帮办代办工作顺利开展。


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服务机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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