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获得长安镇“优才卡”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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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对2024年获得“优才卡”资格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者,可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81881176转327或322 地址:长安镇书香街278号 附件: 附件1.2024年长安镇“优才卡”经济及就业贡献型名单(第一类).pdf 附件2.2024年长安镇“优才卡”学术技能型名单(第二类).pdf 附件3.2024年长安镇“优才卡”企业推荐型名单(第三类).pdf 附件4.2024年长安镇“优才卡”定向发放型名单(第四类).pdf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2024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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