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技谷”创建工作的整改报告 | |||
|
|||
日前,长安财政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对我镇“‘长安技谷’专项经费”进行了绩效评价,得80.84分,绩效等级为良。现我分局针对《财政绩效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秉承“立行立改”原则,结合“长安技谷”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一、针对《报告》提出的“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政策导向作用不强”的问题 分局将加快技能人才信息库验收,完善绩效目标设置。目前,长安技能人才信息库已完成有关验收工作,分局将结合《报告》给出建议,进一步审查当前的绩效目标是否包括对各项工作内容的考核,针对缺失部分设置符合客观实际、能够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能够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与项目实施情况相符的目标,从而充分发挥绩效的导向作用。 二、针对《报告》提出的“绩效指标和效益指标设置不够全面”的问题 分局将加强与经发局、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分局等有关部门间协作和交流,深入分析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需求,制定明确、合理、可行的目标,以保障预算编制更加科学,资源配置更加高效,进而保障财政资金导向明晰、效益明显。 三、针对《报告》提出的“项目业务制度和制度执行不够健全”的问题 分局将加大项目监管力度,科学谋划,尽快出台有关考核制度,落实对企业补贴资金的使用去向的跟踪检查,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听取企业与人才的需求,以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保障项目实施的规范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分局将持续推动“长安技谷”项目走严走实,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能够如期完成,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效益和作用,推动企业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助推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2023年7月7日 |
|||
|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